【月加權平均成本】制度多不可行

CN Liou
Feb 9, 20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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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錯誤理論

傳說中的【簡單月加權平均成本】制度:

這種軟體只能在單一倉庫的企業使用

【簡單月平均成本】或【簡單月加權平均成本】的計算理論只有在一個前提下可成立:項目(或商品)只在單一倉庫或儲位進、出。

2、實務

試想多倉庫情況:項目A在W1和W2兩個倉庫移轉:

【簡單月加權平均成本】制度不能用在製造業、多倉庫的流通業

邏輯指出:必須按【序號】所示次序計算項目在各倉庫中的【轉入單價】。

換言之,如果不依照【序號】所示次序計算項目在各倉庫中的【轉入單價】,則無從得知【序號】4、7、9的【單價】!

換言之,在有多倉庫的流通業、在有倉庫和工作站的製造業裡,【簡單月加權平均成本】制度,其理論不成立,實務不可行。

如果貴公司是是製造業或多倉庫(或多儲位)的流通業,有人對你說:

我們的ERP或進銷存軟體符合【簡單月加權平均成本】制度。

那麼,該言論很可能與事實不符。其軟體的成本計算,可能

  • (A)其實採用【移動加權平均成本】制度,或
  • (B)無所依據而胡亂拼湊出【存貨成本】與【銷貨成本】。

移動】的真諦是:依照【 交易發生時間次序 】分別計算出各倉庫、各儲位、各工作站裡面的項目成本。

因為【簡單月加權平均成本】制度在多倉庫、有工作站的製造業中,理論不成立,實務不可行,所以PostERP的【通用型製造業版】和【進銷存版】一律不支持傳說中的【簡單月加權平均成本】制度。

PostERP的【 通用型製造業版】和【 進銷存版 】僅支持下列成本制度:

  • 移動加權平均
  • 先進先出
  • 後進先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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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ritten by CN Liou

enterprise-grade SaaS + PaaS platform and ERP software architect 企業級SaaS + PaaS平臺、ERP系統架構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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