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、小企業宜雲端承租或外購ERP。
其理由是:自己從頭到尾開發一套完整的ERP軟體系統,
1、曠日廢時,緩不濟急。
2、所需投入資金通常非中小企業所能承擔。
大企業應自己開發資訊系統。
例如:人壽保險、產物保險、鐵路局、航空公司、銀行、船公司、臺電、臺肥、臺積電、漢宇彩晶、美國天然氣公司National Grid、德國連鎖量販店Lidl、荷蘭汽車出租商LeasePlan、美國前第一大藥商FoxMeyer、美國前珠寶商Shane Co.、普利司通輪胎、美國加州政府、美國食品商Hershey……務必由自己的IT人員開發自己的資訊系統。
如果硬要否定自己IT部門的能力,迷信外來「國際級」軟體商或「頂級」顧問團,購買「來自德國,全球最強的」DVD片,硬套用在自己的企業,禮聘外來顧問團,貶謫企業自己的資深IT人員成為外來顧問們的茶水工的話,其通常下場是:
1、體質強的,常年處於「高薪急徵MM、FI……模組顧問與MIS人員」救火緊急狀態,幫社會解決就業問題:
2、體質弱的,直接倒閉。
3、斷尾求生,報廢DVD片。回頭運轉自己開發的舊系統,如果IT老臣尚未全部離職的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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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企業必須自行從事資訊建設,而非外購套裝軟體或委託軟體商(或顧問)開發(或所謂的「輔導、導入」),其理由是:
1、無現成可用的ERP軟體。
2、 全世界最瞭解自己業務的人,是任職於該企業的職員,不是外來「無敵」軟體商導入團隊,不是外來「超級」顧問團。企業內部職員無溝通障礙,甚至已溝通數十年,無須重新溝通。
君不見每次顧問團進駐企業「輔導、導入」資訊建設專案,其第一個動作就是召見受輔導企業裡面熟知業務的各職員,拷問其know how,彙總其調查結果成冊,據為己有,反向高價販售予受輔導企業?
3、企業自己開發資訊系統,無須交接,無縫永續維護、擴張。
走對正確路徑之後,第二步是探討如何實現正確決策。